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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注册公司
哪些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来源: 闵行注册公司    日期: 2019-01-25    文字大小: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凭《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那哪些情形必须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哪些可以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呢?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了一番。

  一、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括副食品,以下相同)批发或零售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 3、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其他行业的经营兼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

  5、前店后场式临街商店销售现场加工食品的;

  6、食品生产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立专门的销售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

  7、在集贸市场销售经过加工的熟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以及在提供餐饮服务时附随销售食品、酒水和饮料;

  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销售保健食品的;

  食品仓储;

  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在前店销售其后厂自制的食品。

  三、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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